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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8月9日
亞美尼亞

亞美尼亞首批耶和華見證人男子結束替代役

亞美尼亞首批耶和華見證人男子結束替代役

第一批在亞美尼亞服替代役的耶和華見證人善用政府給予的機會,認真履行國民義務。以往許多耶和華見證人依良心拒服兵役而遭政府監禁。後來局勢改變,亞美尼亞共和國於2013年修改法律,以替代役取代部分正規兵役。至今,服替代役的耶和華見證人已超過200位,當中的16位於2016年6月完成他們的國民義務。

替代役成效卓著

第一批服完替代役的耶和華見證人青年原先因拒絕入伍而遭到監禁。新法生效之後,這些男子得以轉服替代役。自2014年1月起他們開始參與不同形式的替代役服務,例如做園藝工、街道清潔員、在醫院裡擔任助理人員,或從事其他體力勞動工作。

這些青年都非常感激政府實施替代役,讓他們可以用美化環境、照顧弱勢群體等方式為社會作出貢獻。在這項新的安排之下,年輕的男子不用擔心因拒絕入伍而留下犯罪記錄,遭社會歧視,反而能以良好公民的身分繼續為社會服務。

達維特·阿拉克良今年22歲,他的替代役工作是在養老院裡做看護。達維特說:「服替代役幫助我成為一個更穩重、更勤勞、更有責任感的人。我很高興能夠真正幫助別人,又能履行國民義務。養老院的主管還有一些老人都稱讚我們的服務。」另一個22歲的青年米卡赫爾·馬納相說:「我在服替代役時,學到了一個謀生的技能。我能在履行國民義務的同時,又保持良心清白。」

亞美尼亞的成功例子值得其他國家參考

最近,亞美尼亞還進一步修改憲法,承認國民有權依良心拒服兵役。於2015年12月生效的憲法增修條文第41(3)條說:「每個因信仰緣故拒服兵役的公民,都有權依照現行的法規改服替代役。」歐洲委員會之下的威尼斯委員會為此稱讚亞美尼亞「以卓越的方式落實巴亞特揚訴亞美尼亞案 a中的判決結果」。

亞美尼亞實施替代役後在保障人權方面與國際接軌。亞美尼亞不再像過去嚴懲依良心拒服兵役者,轉而尊重公民的良心自由權。對於那些仍然懲罰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國家而言,亞美尼亞實施替代役所帶來的良好成果,可以作為參考的例子。亞美尼亞的事例證明實施替代役可以滿足政府和人民的需求,是一項雙贏政策。

耶和華見證人亞美尼亞的發言人,季格藍·哈勒廷揚說:「我們很感激亞美尼亞政府為了保障基本人權作出改革,包括承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權利。現在,亞美尼亞的耶和華見證人青年可以在不違背良心的情況下,履行國民義務,回饋社會。」

a 歐洲人權法院在巴亞特揚訴亞美尼亞案([GC],第23459/03號申訴,ECHR 2011)中作出歷史性的判決。法院首次裁定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受歐洲人權公約第9條(思想、良心和宗教自由)所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