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聖經的觀點

婚姻

婚姻

婚姻純粹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係嗎?

「上帝使他們同負一軛,人就不可分開。」——馬太福音19:6

聖經怎麼說

婚姻絕不只是人與人之間的一種關係。聖經指出,婚姻是來自上帝的,是一男一女神聖的結合。聖經說:「從創造的起頭,『上帝造了男人和女人。因此人要離開父母,二人成為一體』……上帝既然使他們同負一軛,人就不可分開。」 *馬可福音10:6-9;創世記2:24

上帝「使他們同負一軛」,意思不是說上帝會替人撮合婚事,而是指婚姻是創造人類的上帝設立的,藉此強調婚姻的嚴肅性。已婚的人如果承認婚姻來自上帝,就會把婚姻看成是一種神聖的、永久的結合,更會決心好好維繫婚姻。夫婦要是按照聖經所說的去履行丈夫和妻子的責任,婚姻就會美滿幸福。

丈夫有什麼責任?

「丈夫是妻子的頭」。——以弗所書5:23

聖經怎麼說

家庭要運作順暢,就需要有人為家裡的事做主。聖經把這個責任交給了丈夫。可是,丈夫不可以因此就在家裡作威作福、獨斷專行。他也不該把這個責任推給妻子,因為這會削弱妻子對他的尊重,也會加重妻子的負擔。上帝期望做丈夫的勤奮工作,養活妻子,也希望丈夫尊重妻子,把妻子視為最親密、最值得信賴的朋友。(提摩太前書5:8;彼得前書3:7以弗所書5:28說:「丈夫應該愛妻子,好像愛自己的身體。」

真心愛妻子的丈夫會欣賞妻子的優點和才幹,也會尊重她對事情的看法。當丈夫要做出跟整家人有關的決定時,更須要考慮妻子的意見。丈夫不該因為自己是一家之主,就堅持己見。有一次,耶和華上帝的忠僕亞伯拉罕家裡發生了一些事,他的妻子撒拉提出了一個很好的建議,但亞伯拉罕不想接受,上帝就對亞伯拉罕說:「聽撒拉的話吧」。(創世記21:9-12)亞伯拉罕謙卑地聽從了上帝的指示,結果他的家庭能夠保持和睦,也得到上帝的賜福。

妻子有什麼責任?

「做妻子的,要順服自己的丈夫。」——彼得前書3:1

聖經怎麼說

上帝在給第一個男人造妻子前,說:「人獨自生活不好。我要為他造個相配的助手。」(創世記2:18)由此可見,上帝創造女人,不是要她跟男人一模一樣,或跟男人競爭,而是成為他的另一半。這樣,他們就可以共同履行上帝交託的責任,生兒育女,使子孫遍滿地球。(創世記1:28

為了讓女人可以做男人的好助手,上帝賜給她們特別的身體結構、思考模式和情感特質。女人要是懷著愛心善用自己的特點,就能對家庭幸福作出很大貢獻,也會給丈夫很大的滿足感和安全感。在上帝眼中,這樣的妻子是非常值得稱讚的。 *箴言31:28,31

^ 5段 聖經容許人因配偶通姦而離婚。(馬太福音19:9

^ 14段 想了解更多關於婚姻和家庭生活的實用資料,請看《警醒!》雜誌的「家庭生活」專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