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10月24日
格鲁吉亚(乔治亚)
欧洲人权法院接受格鲁吉亚的道歉声明
2017年10月12日,欧洲人权法院通过决议,接受格鲁吉亚共和国(乔治亚共和国)的道歉声明。在加布尼亚和其他人诉格鲁吉亚一案中,格鲁吉亚政府承认该国违反《欧洲人权公约》第9和14条,侵犯了10名耶和华见证人的宗教和不受歧视的自由,同意赔偿每位受害者800欧元(947美元)。
1999年10月至2003年11月期间,格鲁吉亚政府针对耶和华见证人发起一连串的迫害行动,其中四起暴力袭击事件由东正教极端分子策划。执法人员不但没有采取行动阻止暴行,甚至与暴民联手施暴。2005年9月,10名受害的耶和华见证人为此向欧洲人权法院提出申诉。
在加布尼亚一案的判决结果出来前,欧洲人权法院曾三次通过判决严厉谴责格鲁吉亚政府失职,没有维护耶和华见证人的权益。法院在判决书中指出,执法人员对暴行坐视不理,“以致人民有理由相信警方与罪犯勾结”。法院进一步指出“格鲁吉亚政府有罪不罚,等同变相鼓励全国各地的暴民攻击耶和华见证人”。另外,法院发现该国“司法机关纵容暴力行为”,在审查案件时“态度敷衍,带有偏见”。
格鲁吉亚政府坦承该国的确侵犯被害人的权益,违反《欧洲人权公约》。欧洲人权法院在格鲁吉亚发出道歉声明后,停止谴责格鲁吉亚。今天,格鲁吉亚的耶和华见证人能享有宗教自由,不再受到暴民和政府迫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