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埃及记 21:1-36

  • 以色列人民颁布的法令1-36

    • 关于希伯来奴隶2-11

    • 关于暴力伤人12-27

    • 关于动物28-36

21  “你要向人民颁布以下的法令+  “假如你买希伯来人做奴隶+,他做奴隶六年,第七年就可以恢复自由,不用付赎金+  如果他一个人来,就一个人离开。如果他本来有妻子,他的妻子就要跟他一起离开。  如果主人给他一个妻子,妻子为他生了儿女,妻子儿女就要归主人所有,他只可以一个人离开+  如果奴隶坚决说‘我爱我的主人、我的妻子和孩子,我不想恢复自由+’,  主人就要带他到上帝面前,让他靠着门或门柱,然后用锥子刺穿他的耳朵。这样,他就终生做主人的奴隶。  “假如有人卖女儿做奴隶,她不可像男的奴隶那样自由离开。  如果主人不喜欢她,不要她做妾,把她卖给别人,就没有权把她卖给外族人,因为主人已经对她背信弃义了。  如果主人把她给自己的儿子,就要让她跟自己的女儿享有同样的权利。 10  如果儿子*另娶一个妻子,她的饮食、衣服和应该得到的房事+,也不可减少。 11  如果不给她这三样,她就可以自由离开,不必付赎金。 12  “打死了人的,必须处死+ 13  但如果不是故意杀人,而是上帝容许这件事发生,他就可以逃到我向你指定的地方+ 14  假如有人向别人发怒,故意把那个人杀了+,即使他逃到我的祭坛前,你也要把他拉去处死+ 15  打父母的,必须处死+ 16  “绑架人的+,不管是把人卖了还是留在手上+,都必须处死+ 17  “咒骂*父母的,必须处死+ 18  “假如两人争执,一方拿石头或用拳头*打对方,对方没有死,但是要卧床养伤, 19  后来能起来用拐杖出外走动,打他的就不算有罪,只是要赔偿他停工的损失,直到他彻底痊愈。 20  “假如有人用棍子打奴隶*,结果奴隶当场死在他手下,他就必须受惩罚+ 21  如果奴隶过了一两天才死,主人就不必受惩罚,因为奴隶是主人用钱买回来的。 22  “假如有两个人打斗时伤了孕妇,导致早产+,却没有闹出人命*,伤人的就必须按照她丈夫的要求和审判官的裁决+作出赔偿。 23  如果闹出人命,就要以命偿命+ 24  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,以手还手,以脚还脚+ 25  以烙还烙,以伤还伤,以打还打。 26  “假如有人打瞎了奴隶*的一只眼睛,就要放他走,还他自由来赔偿他的眼睛+ 27  如果人打掉了奴隶*的一颗牙齿,就要放他走,还他自由来赔偿他的牙齿。 28  “假如有牛撞死了男人或女人,就必须用石头把牛打死+,牛的肉不可吃,牛的主人不必受罚。 29  如果牛好斗好撞,牛的主人受过警告,却没有看管它,后来牛撞死了男人或女人,牛就要用石头打死,牛的主人也要处死。 30  如果给他定了赔偿金*,他就要全额支付才能赎回他的命。 31  如果牛撞死的是孩子*,也要按照这个法令来处置牛的主人。 32  如果牛撞死的是奴隶*,牛的主人就要赔偿30舍客勒*银子给奴隶的主人,牛也要用石头打死。 33  “假如有人敞开坑口,或者挖了坑而不把坑口盖好,后来有牛或驴掉了进去, 34  坑的主人就要赔偿+。他要付钱给牲畜的主人,死了的牲畜归他所有。 35  假如有人的牛撞死了别人的牛,他们就要把活牛卖掉,平分得到的钱,也要平分死牛。 36  如果牛的主人知道牛好斗好撞,却没有看管它,就必须以牛还牛赔偿对方,死牛归他所有。”

脚注

也可译作“主人”,直译“他”。
直译“诅咒”。
拳头,也可译作“工具”。
又译“男奴隶或女奴隶”。
又译“没有导致重伤”。
又译“男奴隶或女奴隶”。
又译“男奴隶或女奴隶”。
直译“赎价”。
又译“男孩或女孩”。
又译“男奴隶或女奴隶”。
相当于0.34公斤。见附录B14