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3月23日
阿塞拜疆(亞塞拜然)
阿塞拜疆——宗教自由狀況惡化
阿塞拜疆(亞塞拜然)的宗教自由狀況日趨惡化,執法部門強行監禁耶和華見證人,並要求他們交付巨額罰金。當局僅僅因為耶和華見證人參與宗教聚會和向別人談論信仰,就指控他們有罪。
因參與宗教活動而被控告
55歲的伊里娜·扎哈爾琴科和38歲的瓦麗達·賈布萊衣洛娃是耶和華見證人,住在巴庫。伊里娜是個寡婦,身體有殘障;瓦麗達需要照顧家裡的母親,責任主要落在她一人身上。2014年12月5日,她們在一棟公寓裡向人談論信仰,並把《聖經小故事》免費送給人看,這本冊子幫助父母教孩子聖經的故事和道理。 a警方將兩人逮捕。
警方指控兩人「未經許可」分發聖經書刊,參與有組織的犯罪活動。如果罪名成立,她們會被罰款7000-9000馬納特(6690-8600美元) b或被監禁2-5年。
在調查的過程中,警方和國家安全部多次傳喚兩人接受質詢。2015年2月17日,兩人再次被國家安全部傳喚,沒想到這次是在巴庫的薩拜爾區域法院接受不公開的審訊。
國家安全部的調查員在庭上陳述控詞後,請求法官在公布判決前先將兩人扣押。他們聲稱兩人會再次「犯罪」,也可能「逃避調查」。辯護律師表示反對,認為扣押兩人有違公正,而且兩人一直配合當局的調查。儘管兩人沒有犯罪記錄,法官還是認為兩人的行為「對公眾構成威脅」,因此批准調查員的請求,將她們扣押在秘密警察看管的監獄裡3個月。
辯護律師提起上訴。2015年2月26日,警方把兩人扣上手銬,押上一部深色車窗的汽車,帶到巴庫上訴法院。在接下來的不公開審訊中,無論是檢察官,還是國家安全部的調查員,都提不出證據來證明兩人有被扣押的必要。儘管如此,法院還是駁回了上訴,兩人於是又被押回監獄。
國家安全部的兩組人員得到法院批准後,於2015年3月6日搜查伊里娜和瓦麗達的家,沒收了她們的宗教書刊、私人筆記本、電腦和手機。2015年3月10日,國家安全部人員、國家宗教團體事務委員會人員和警察手持法院的搜查令,搜查了耶和華見證人的崇拜場所和當地會眾一位長老的家。另外,國家安全部也傳喚了巴庫的一些耶和華見證人來接受訊問。
就伊里娜和瓦麗達被囚一事,耶和華見證人寫了一封信,請求聯合國特別報告員和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介入調查。當地的一位律師正在準備請願書,請求法院在判案前用居家監禁取代獄中監禁。
參與宗教活動而被罰以重金和監禁
在甘賈,當局拘捕了參加宗教聚會的耶和華見證人,要求他們交付罰金1500-2000馬納特(1433-1911美元),還把一些人關在監獄裡。
在2014年10月,甘賈的法院把三位耶和華見證人和一位參加聚會的男子關入獄中,理由是他們沒有交付上述罰金。其實他們已經付了一部分罰金,但當局仍然監禁他們3-20天。
那位參加聚會的男子說:「對我來說,1500馬納特是很大的一筆錢……我的第一反應是,我又沒有做錯事,為什麼要付這筆罰金?」兩位耶和華見證人也覺得這個處罰不公正,說當局把他們當成罪犯對待。
另一位被監禁的耶和華見證人是位女士,她說:「他們沒有考慮到,我的生活很困難,還要照顧媽媽,她身體有殘障,不能自理。而且,我已經開始交付罰金了啊。」
四人目前已經服完刑期獲釋,但法院仍然要求他們付清全額的罰金,如果他們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付清,法院可能會再次下令扣押他們。
阿塞拜疆會確立公正嗎?
阿塞拜疆當局用各種方法限制耶和華見證人的宗教活動。耶和華見證人已經向歐洲人權法院提出了19項申訴,陳述他們在該國受到不公平對待。同時,耶和華見證人希望阿塞拜疆當局確立公正,將伊里娜和瓦麗達釋放,不再扣押她們。當局若能糾正目前的做法,寬容不同的宗教,就表明當局尊重公民和憲法,並維護基本的人權。
a 2014年8月11日,阿塞拜疆共和國的國家宗教團體事務委員會批准《聖經小故事》輸入國內。這本冊子由耶和華見證人出版。
b 2014年8月的統計顯示,阿塞拜疆國民每個月的平均收入是440馬納特(420美元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