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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可以上跳舞場嗎?

我可以上跳舞場嗎?

青年人問……

我可以上跳舞場嗎?

「我到那裡去就是要玩個痛快。」——肖恩。

「老實說,那裡真的很好玩,好玩得不得了!大家都一直跳舞,跳到通宵。」——歐內斯特。

近年來,跳舞場成了青少年消遣的熱點。許多喜愛玩樂的青少年都是跳舞場的常客。

當然,消遣玩樂是人之常情。聖經也說人應該「笑有時」,也應該「跳舞有時」。(傳道書3:4,和合本)可是,那些主要吸引青年的跳舞場提供的消遣健康正當嗎?你是不是應該考慮清楚呢?

避免「狂歡」

聖經不反對基督徒有適量的社交活動,卻警告人要避免「狂歡」。(加拉太書5:19-21)在聖經時代,狂歡往往導致漫無節制的行為。以賽亞先知指出,「清早起來就要喝酒的人有禍了!他們流連到晚上,甚至因酒發熱。他們坐席喝酒,欣賞豎琴、弦琴、鈴鼓、笛子的音樂。耶和華的作為,他們卻不肯留意」。(以賽亞書5:11,12

古代的狂歡集會總少不了酒和狂野音樂,集會從早上開始,一直至夜深。還有,參與狂歡集會的人通常態度囂張,簡直當上帝不存在!所以難怪上帝譴責這樣的集會。今天,以青年人為對象的跳舞派對有很多流行玩意,上帝又有什麼看法呢?

現在讓我們看看時下跳舞場的實況。今天,有些玩意在跳舞場中仍然十分流行,例如「人群衝浪」和狂舞。一篇報導指出,狂舞「在80年代中期美國的後『崩客』(龐克)時代,在舞廳開始流行。這種舞蹈是從『碰撞舞』發展出來的,跳碰撞舞的人會互相猛撞」。跳狂舞的人會上躥下跳,猛力搖頭,模仿動物頭撞頭的動作,也會互相碰撞身體。斷肢和皮破血流的場面是司空見慣的,有些人脊骨受傷,也有人頭部受傷,有人甚至因此喪生。在玩「人群衝浪」的過程中,某個人會被人群舉到頭頂傳來傳去。不少被舉起的人曾摔下受傷。也有些少女被人乘機撫摸身體。

毫無疑問,上帝絕不認同這樣的行為。聖經自始至終都告誡基督徒,要「摒棄不敬虔的心和世俗的慾望,在現行的制度本著健全的思想」而生活。(提多書2:12

音樂與毒品

此外,請想想在大部分跳舞場裡播放的音樂。有些跳舞場專門播放硬搖滾樂或重金屬電子搖滾樂,這種音樂的特色在於跳躍的節拍,伴以淫猥的歌詞。但最流行的是吟快板類型的音樂。這類音樂的題材離不開性、暴力和反叛。在不敬虔的環境下,聽著這樣的音樂,你認為自己真的能不受影響嗎?一個夜總會顧問戴維·霍林沃斯說:「音樂能夠對人產生巨大的心理影響,要是把音樂在一大群人中播放,就能激起人的闖勁。」難怪近來在美國若干城市的跳舞場裡,掀起了一股暴力浪潮。許多人都覺得,場內播放的背景音樂是這些暴力事件的元兇,因為這些音樂正歌頌一些猥褻和殘暴的行為。 *

近年,毒品充斥無數跳舞場。一位研究人員指出,「跳舞場之所以大受歡迎,是由於那裡是販賣和吸食多種違禁藥物的集中地」。事實上,某些毒品被廣泛稱為派對藥物。有些經常光顧這些場所的人甚至把毒品混合起來服食。最常被人混合起來服食的毒品包括氯胺酮(又稱K他命或K粉),這種藥物能導致人格分裂,精神錯亂,呼吸困難和神經系統受破壞。甲基苯丙胺(即甲基安非他命,俗稱冰毒)能引致記憶流失,脾氣暴躁,出現暴力傾向,有可能破壞心臟和神經系統。還有一種毒品特別受歡迎,叫做狂喜(俗稱搖頭丸),帶安非他命成分,這種藥物能引致心理混亂、焦慮、脈搏加速、高血壓和體溫過高。有些服用狂喜的人甚至因此喪生。

聖經吩咐我們要「除去各樣玷污身體和心靈的事物」,濫用藥物正違反了這條誡命。(哥林多後書7:1)吸毒在跳舞場十分流行,流連這些烏煙瘴氣的地方,是明智之舉嗎?

不良交往

要記住聖經這個發人深省的警告:「不良的交往破壞有益的習慣。」(哥林多前書15:33)大部分流連跳舞場的青年人,就像聖經時代那些終日狂歡作樂的人一樣,完全沒有理會上帝的感覺。事實上,他們簡直是「愛享樂不愛上帝」。(提摩太後書3:4)難道你真的想跟這樣的人打成一片嗎?

有些人也許會說,只要跟其他年輕基督徒一起上這些跳舞場,就不會有危險。不過,要是一個年輕基督徒真的「給忠信的人做榜樣」,他大概不會願意去這種地方。(提摩太前書4:12)就算年輕基督徒在場內能夠聚在一起,互相照應,不良的音樂和氣氛依然存在。假如有人邀請他們到舞池跳舞,他們就難免會陷於緊張和侷促的情勢中。有些青年甚至曾被捲入打鬥之中!聖經確實說得很對:「跟智慧人同行,就有智慧;同愚昧人來往,難免吃虧。」(箴言13:20

挑逗情慾的舞蹈

現在,請考慮一下那裡跳的舞。現在非常流行一種反傳統的舞,深受美國十多歲的少男少女歡迎。這種舞一般在歌詞露骨的吟快板類型音樂中進行,而這種舞蹈根本就在模仿性行為的動作,有人曾經用「穿上衣服進行的性行為」來形容這種舞蹈的動作。

年輕的基督徒跳這種舞真的沒有問題嗎?要是我們渴望取悅上帝,就不會接觸這種舞蹈,因為上帝命令我們要「遠避淫亂」。(哥林多前書6:18)有些年輕人可能會說:「這種舞人人都跳,應該不會壞到哪裡去。」不過,大夥兒做的事也可以是錯的。(出埃及記23:2)你要勇於抗拒同輩壓力,好在上帝面前保持良心無愧。(彼得前書4:3,4

三思而行

這不是說跳什麼舞都是不對的。聖經告訴我們,大衛王看見神聖的約櫃給送回耶路撒冷時,喜不自勝,因而「極力跳舞」。(撒母耳記下6:14)在耶穌的浪子比喻中,浪子回家後,大家都十分高興,還「奏樂跳舞」。(路加福音15:25

同樣,在你本地也許流行一些基督徒可以接受的舞蹈。即使如此,平衡的態度和敏銳的洞察力仍十分重要。基督徒的交往通常有適當的監管,我們跟弟兄姊妹在這些交往中享受美妙的音樂,一起跳舞,實在比上跳舞場安全得多。在這些有良好監督的交往中,青年人往往能夠開闊自己,跟不同年齡的基督徒共享交誼。

當然,也許在你的社區有些餐廳會播放音樂,讓顧客跳一些健康正派的舞。不過假如有人邀請你上這些餐廳去,你最好先問自己以下的問題:這家餐廳的聲譽怎樣?顧客對象只限年輕人嗎?如果是這樣的話,餐廳的氣氛健康嗎?那裡播放什麼類型的音樂?跳什麼樣的舞?我去的話,爸爸媽媽會有什麼感覺?你這樣捫心自問,就能夠避免走上一條傷害自己的路。

文章開首提過的肖恩後來作了明智的決定。他成為耶和華見證人之前,經常流連跳舞場。他憶述:「在跳舞場裡,放任的行為比比皆是。播放的音樂通常都很墮落,跳的舞也很放蕩,而且上這種地方的人通常只有一個動機,就是尋開心,跟異性享受短暫的歡樂。」肖恩跟耶和華見證人學習聖經後,不再流連跳舞場。經歷過慘痛的教訓之後,他以過來人的身份說:「這些地方絕不是基督徒去的。」

[腳注]

^ 13段 請參看《警醒!》1999年10月8日刊,「音樂何以對人深具影響」一文。

[第17頁的圖片]

有些年輕人在跳舞場裡遇上尷尬的場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