人物生平
「我現在真的很喜歡傳道!」
我在新西蘭(紐西蘭)南島一個叫巴爾克盧薩的小鎮長大。小時候我很愛耶和華,也很愛基督徒的生活。我喜歡參加聚會,我跟充滿溫情的弟兄姐妹在一起,覺得很開心、很自在。雖然我不是性格外向的人,但還是很喜歡每個星期出去傳道,也不怕向同學或其他人作見證。我覺得做耶和華見證人是非常值得自豪的事,所以我在11歲就獻身受浸了。
我失去了喜樂
很可惜,我大約13歲的時候,開始跟耶和華越來越疏遠。我的同學看起來自由自在,想做什麼就做什麼,我也很想跟他們一樣。我覺得聖經的標準和父母訂的家規都很嚴格,也覺得傳道和聚會很累很煩。雖然我從來不懷疑耶和華存在,但我心裡已經沒有耶和華了。
不過,為了交傳道報告,我象徵性地只做一點點,就算出去傳道也從來不準備,所以很難跟住戶聊起來。結果我沒有續訪,也沒有聖經學生。我覺得很無聊,也越來越討厭傳道。我心想,怎麼會有人願意週復一週、月復一月地做這種事呢?
我17歲的時候非常想獨立,於是就收拾東西離開了家,搬到澳大利亞。當時,我爸爸媽媽很難過,也很擔心,但他們還是覺得我應該會繼續崇拜耶和華。
在澳大利亞,我的情況更糟了。我經常錯過聚會。我結交的同齡朋友跟我一樣,今天去聚會,明天去夜店喝酒跳舞。現在回頭想,當年的我彷彿腳踏兩條船,但無論在這個世界還是在會眾,我都沒有歸屬感。
意外而寶貴的收穫
大約兩年後,我遇到一個姐妹。雖然她不知道,但其實我是因為她才重新思考自己的人生方向。當時我跟五個單身姐妹住在一起。在分區監督探訪的那一週,我們邀請分區監督和他的妻子塔瑪拉來我們家住。在丈夫處理會眾的工作時,塔瑪拉跟我們幾個女孩一起聊天、一起玩,我覺得很開心。她很親切,很平易近人。我沒想到,對耶和華這麼虔誠的姐妹也可以這麼好玩。
塔瑪拉充滿熱誠,她對真理和傳道工作的愛很有感染力。她為耶和華付出很多,但很快樂;我為耶和華付出很少,卻不開心。她的想法都很正面,喜樂也是發自內心的,這對我產生了深遠的影響。她的好榜樣讓我開始思考一個重要的真理:耶和華希望我們「歡歡喜喜地」敬奉他,「來到他面前歡呼」。(詩篇100:2)
重新愛上傳道工作
我很想跟塔瑪拉一樣開心,但我必須作出很大的改變。雖然這需要時間,我還是一步步作出了調整。我出去傳道前會做好準備,也偶爾做輔助先驅,結果就沒以前那麼緊張,也更有自信。我更常翻開聖經向人傳道,就更有滿足感了。不久後,我每個月都做輔助先驅。
我開始結交不同年齡的朋友,這些弟兄姐妹都很認真地為耶和華服務,而且
做得很開心。他們的好榜樣激勵我進一步想想,到底什麼才最重要,也幫助我養成了每天閱讀聖經的好習慣。我越來越喜歡傳道工作,後來還做了正規先驅。經過這麼多年,我終於再次感到踏實、開心,也在會眾裡有了歸屬感。找到永遠一起做先驅的同伴
一年後,我認識了亞歷克斯。這個弟兄很善良,很真誠,也很愛耶和華和傳道工作。當時他是助理僕人,做先驅已經六年了。他還去過馬拉維服務,因為那裡需要更多傳道員。當地一些熱心的特派傳道員對他的影響很大,他們鼓勵他繼續把耶和華放在生活中的第一位。
2003年,我和亞歷克斯結婚了。婚後我們繼續參與全時服務,直到現在。我們積累了很多寶貴的經驗,耶和華給我們的福分真的數也數不清。
更多服務機會、更多福分
2009年,我們獲邀去東帝汶,在印尼群島的這個小國家做特派傳道員。當時,我們真的又驚又喜又擔心。五個月後,我們到了東帝汶的首都帝力(狄力)。
對我們來說,搬到東帝汶是很大的改變。我們要適應新的文化、語言、食物和居住環境。傳道時,我們遇到的很多人都很貧困,教育程度很低,還飽受壓迫。此外,戰爭和暴行讓很多人身心受創。 *
*。她總是愁眉苦臉,因為她媽媽幾年前去世了,她也很少看到爸爸。瑪麗亞就像很多同齡的孩子一樣,感到很迷茫。記得有一次,她哭著向我傾訴,但我還不太懂她的語言,不知道她在說什麼。於是,我求耶和華讓我知道怎樣鼓勵她。後來,我就把一些能安慰她的經文讀給她聽。在接下來的幾年裡,我看到真理對瑪麗亞的影響,看到她的外表、態度和整個生活都改變了。後來她受了浸,現在還有自己的聖經學生。今天,在溫暖的基督徒大家庭裡,瑪麗亞充分感受到愛。
不過,在這裡傳道真的很棒。有一次,我遇到一個13歲的女孩,她叫瑪麗亞耶和華真的賜福給東帝汶的傳道工作。雖然大部分傳道員是在過去10年裡受浸的,但很多都是先驅、助理僕人或長老了。另外,有些弟兄姐妹在遠程翻譯處服務,協助製作當地不同語言的聖經出版物。聽到他們在聚會裡高歌,看到他們滿面笑容,信心越來越堅定,我真的非常開心。
沒有比這更棒的生活了
東帝汶的生活跟澳大利亞差別很大,但對我來說,這真的是最棒的生活。有時,我們要跟很多人一起擠在一輛小小的公共汽車裡,他們還拿著從市場買來的魚乾和一大堆蔬菜。有時,我們要在潮濕悶熱的小房間裡教人學聖經,腳下都是土,還有雞到處亂跑。雖然很不容易,但我還是覺得在這裡生活太棒了!
回顧以往,我真的很感謝爸爸媽媽盡力教導我認識耶和華的標準。他們一直支持我,即使在我十幾歲很叛逆的時候,也沒有放棄我。我從自己的經歷看出,箴言22:6說得很對。現在,爸爸媽媽看到我和亞歷克斯努力為耶和華服務,感到非常開心,也很自豪。從2016年開始,我們一直在南太平洋區分部的地區做探訪工作。
很難想像,我以前居然覺得傳道工作是個負擔。我現在真的很喜歡傳道!我看出,無論順境逆境,只有全心全意地崇拜耶和華,才會有真正的喜樂。過去18年跟亞歷克斯一起為耶和華服務,是我人生中最快樂的時光。我現在體會到,詩篇執筆者大衛對耶和華說的話一點都沒錯,他說:「所有向你尋求庇護的人都會欣喜,不斷歡呼……愛你聖名的人都會因你而歡躍。」(詩篇5:11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