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者来函
读者来函
鉴于圣经就血的正当用途所提出的指令,耶和华见证人对于使用自己血液的医疗程序有什么看法?
在决定是否采用某种疗法之前,每个基督徒最好认真考虑圣经怎样说,而不是仅按着个人的喜好或医生的建议贸然作出决定。这是基督徒与耶和华之间的事。
我们的生命来自耶和华,他严令吩咐人不可吃血。(创世记9:3,4)在向古代以色列人颁布的法典里,上帝规定血只可供指定的用途,因为血代表生命。他宣告说:“动物的生命就在血里。我把血赐给你们,让你们用在祭坛上为自己赎罪。”那么,人宰杀动物作食物又怎样呢?上帝说,要“把[动物]的血放出来,用泥土掩盖”。 *(利未记17:11,13)耶和华再三复述这个命令。(申命记12:16,24;15:23)一部犹太圣经译本(The Soncino Chumash)说:“不得储存血,要把它视为不适合食用而倒在地上。”以色列人不得擅自取用、储存和使用另一个活物 的血,因为活物的生命是属于上帝的。
弥赛亚死后,人无须再遵守摩西法典。可是,上帝把血视为神圣的看法却没有改变。众使徒在上帝的神圣力量指引下,吩咐基督徒要“禁戒血”。他们决不可轻看这个命令。从是非的观点来看,禁戒血跟禁戒性不道德和拜偶像同样重要。(使徒行传15:28,29;21:25)虽然捐血(献血)、输血在20世纪开始流行,耶和华见证人清楚知道,这些做法违反了上帝话语的教训。 *
有时,医生会劝病人在手术前几个星期预先储存自己的血液(称为手术前自体血液储存法),到有急切需要时,就可以把自己预先储存的血液输进体内了。可是,这样收集、储存和输入血液,也直接违反了上帝在利未记和申命记的吩咐。圣经吩咐我们不该储存血,而是要把血放出来,仿佛把它还给上帝一般。就算
摩西法典现已不再生效,耶和华见证人仍然尊重上帝包含在法典里的原则。他们决心要“禁戒血”。因此,我们不捐血,也不将血储存起来供输血之用,因为血是应当“放出来”的。收集、储存和输入血液都是违反上帝法律的。其他涉及自体血液的疗程和化验,则没有那么明显地跟上帝申明的原则发生冲突。举个例,许多基督徒让人抽取血液供化验或分析之用,之后,抽出的血液样本会弃去。有时医生会向病人推荐其他涉及血而较复杂的医疗程序。
举个例,在进行某些外科手术时,医生把病人的部分血液引到体外,这个过程叫做血液稀释(作用)。病人体内的血液给稀释了,稍后,在病人体外循环的血液会再次输入体内,使他的血球计数升至较接近正常的水平。类似地,医生可以把流进伤口的血收集起来,过滤之后,把红血球输回病人体内。这个方法叫做血液保存法。另一个不同的方法是,把血液引到一部机器——这部机器暂时发挥某些身体器官(例如,心、肺、肾)的功能,之后血液会输回病人体内。在其他手术过程中,血液被引到一个分离器(离心机)里,把血分子中受损或坏了的部分隔除。这个方法还可以把血分子中的某些成分分隔开来,供身体其他部分使用。有些化验也要抽取一定分量的血,以便加上标签或混和药物,然后输回病人体内。
详尽细节可能各有不同,但新的程序、疗法和化验方法必定会越来越多。我们无权分析每种方法的差异,然后为别人作出决定是否采用。基督徒必须自行决定,接受外科手术、医学化验时,或在其他诊治 措施进行的过程中,别人应该怎样处理他的血液。他应该预先向医生和医务技术人员查询清楚,在这些疗法进行期间,他们打算怎样处理他的血。然后,他必须本着良心决定是否接受。(请看附栏。)
基督徒应该紧记,自己已经献了身给上帝,所以有义务“全心,全意,全力,用全部生命”去爱他。(路加福音10:27)与世上大多数人截然不同,耶和华见证人十分珍视自己与上帝的良好关系。赐人生命的上帝鼓励所有人要信赖耶稣流出的血。圣经指出:“通过他爱子[耶稣基督]的血,我们凭着赎价获得释放,过错得到宽恕。”(以弗所书1:7)
[脚注]
^ 4段 弗兰克·戈尔曼教授写道:“把血倒出来,最可能的意思是,用以表明自己尊重动物生命的崇敬举动。人这样做可以表明自己尊重创造这动物及维持其生命的上帝。”
^ 5段 《守望台》1951年7月1日刊(英语版)回答了与血有关的主要问题,说明为什么输入别人所捐的血是不适当的。
[第31页的附栏或图片]
要问问自己
如果我的血液被引到体外,血液循环甚至可能中断一段时期,我的良心仍会容许我把这些血液视为自己体内血液的一部分,而无须“倒在地上”吗?
如果在一次诊断或治疗过程中,我的血液被抽取、改造,然后输回体内去,我那受过圣经熏陶的良心会感到不安吗?